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
粤交职院教[2010]07号
关于201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补充意见
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:
为进一步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,根据学院实际情况,现对201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如下补充:
1、2010级各专业要积极探索“旺入淡出、工学交替”、订单式等的教学模式,校内各项教学环节原则上安排在10月30日前完成,学生最迟在11月初离校进行顶岗实习,毕业设计(论文)与答辩可结合顶岗实习同期进行,并用括号注明:毕业论文(设计)结合顶岗实习实际情况进行,以及周数。毕业设计(论文)原则上要求回校完成”。
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根据本专业实际需要,在2008级、200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方面,参照201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补充意见。
2、为适应思政部改革的要求,从2010级开始,我院思政课的课程设置、教学和课时安排作出以下调整:
(1)第一学年:开设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(含廉洁修身)课,每周2节,70学时,4学分。(其中,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占54学时,3学分;《廉洁修身》占16学时,1学分。二者合并开设,共计4学分。)开设《形势与政策》课,每周1节,32学时,1学分。
(2)第二学年:开设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课,每周2节,72学时,4学分。第三、四学期分别开设两场形势报告会或专题讲座,作为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的延伸。
说明:每门课程均为考查课。三门思政课的理论教学课时和实践教学课时均按4:1的比例安排。其中,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(含廉洁修身)课的理论教学课时为52节,实践教学课时为18节;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课的理论教学课时为54节,实践教学课时为18节;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的理论教学课时为24节,实践教学课时为8节。
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。
内容 |
序号 |
课程名称 |
学分 |
学时 |
理论 |
实践 |
核心课程 |
考核方式 |
学期周学时数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思想政治理论课(公共必修课程) |
1 |
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
(含廉洁修身) |
4 |
70 |
52 |
18 |
* |
考查 |
2 |
2 |
|
|
|
|
2 |
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|
4 |
72 |
54 |
18 |
* |
考查 |
|
|
2 |
2 |
|
|
3 |
形势与政策 |
1 |
40 |
24 |
8 |
|
考查 |
1 |
1 |
每学期4学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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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
二○一○年一月二十二日
主题词:人才培养 补充意见 通知 |